English

救灾药品未发现大的质量问题

1998-08-2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26日电记者范又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抗洪救灾期间,国家和灾区医药卫生部门均加大了医药市场管理和药品质量监督力度,到目前为止,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未发现捐赠的救灾药品有大的质量问题。

为保证灾区用药安全有效,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21日发出了《切实加强对救灾防病药品质量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与此同时,成立了救灾防病药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对救灾药品的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并派出两个调查小组,分赴湖北、湖南灾区了解救灾防病药品供应和质量情况。

湖北、湖南和江西省医药、卫生部门对捐赠的救灾药品均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把关,逐批、逐品种进行检验。为防止假劣药品流入灾区,湖北省医药、卫生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在抗洪救灾期间清理了两个非法药品市场,没收并销毁了一批假劣的菌必治、消石素。湖北省鄂州市7月中旬至8月中旬重点查处了80家药品经营单位,取缔非法药店和无证行医点26家,查处了67个品种规格的假劣药品。湖南省组织了120个检查组,对灾区和基层药品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抽验。江西省卫生厅药政局在抽检中发现,江苏某制药公司驻江西办事处通过个体药贩购进的用于救灾药品“诺氟沙星胶囊”有严重质量问题,立即全部没收并销毁了这批假药,并对当事人处以相当于该批药品销售价5倍共计26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的调查组在灾区还了解到,灾区目前最需要的是治疗感冒、皮肤病、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眼病等疾病的药品。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